省教育厅日前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要求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九课时。据悉,从今年春季学期起,进入中小学的心理健康教育材料,须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后方可使用。
《意见》要求,学校应将心理健康教育始终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开展心理健康专题教育。专题教育可利用地方课程或学校课程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义务教育阶段在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生活·生命与安全》中安排,高中阶段在校本课程或选修课程中安排。每学期不少于九课时。
今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教育经费中列出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各中小学校也要单列心理健康教育日常工作经费。据悉,省教育厅将联合省文明办等相关部门,从2013年秋起,开展四川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的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