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育质量将注重考查学生进步程度和学校努力程度
中考采用“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模式
去年,泸州市成为全国30个“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之一。记者昨日从市政府办公室了解到,市政府办近日下发《关于做好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泸州实验区工作的意见》,我市中小学教育质量将注重考查学生进步程度和学校努力程度,同时加快中考制度改革,形成“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的录取模式。
据了解,根据《意见》,我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将完善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把学生的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学业负担状况等方面作为评价学校教育质量的主要内容,构建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基于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测评系统,开发泸州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评价工作的智能化和动态化管理。
我市在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改革中,将改革传统的评价方式方法,实施监测评价;将量化评价和质性评价相结合,注重考查学生进步程度和学校努力程度;建立教育评价的权责体系,对监测结果实施问责与干预,形成市县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学校和社会五位一体的评价结果运用主体群。
我市还将改进和完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率,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加快中考制度改革步伐,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形成“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的录取模式。同时,深化课程改革,推动中小学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加强体育、艺术教育教学,加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